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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拟挂网价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1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4号)有关“采购周期内,非中选产品按不高于同品种同组最高中选价格1.5倍或最高入围价格挂网供应(具体拟挂网价格详见附件3),若高于该价格挂网供应,采购平台内分区挂网并予以警示”的规定,现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替硝唑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以下简称替硝唑等药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省平台现挂网价格高于同品种同组最高中选价格1.5倍或最高入围价格(以下简称拟挂网价格)的替硝唑等药品集采非中选药品,具体详见系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4月3日12:00时止。

三、确认路径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新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招标管理-药品报名管理-药品价格确认-替硝唑等药品集采非中选药品拟挂网价格确认项目”进行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挂网价格的非中选药品,省平台将对相关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调整。

(二)企业拒绝拟挂网价格的非中选药品以及逾期未操作的非中选药品,将纳入“价格警示区”挂网,予以警示。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