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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2022年第四季度药品挂网采购和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0日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药品挂网采购工作,根据《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关于实施药品挂网采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开展省平台2022年第四季度药品挂网采购和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省平台报名生效的属于《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广东联盟清开灵等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和《广东联盟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规定范围的非(未)中选药品(以下简称省集采非中选药品)。

(二)除上述药品范围外的其他报名生效药品(此前已申报过价格的药品除外)。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17:30时止。

三、申报方式

价格信息申报采用系统填报方式,请企业使用CA登录省平台交易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药品数据源价格申报-2022年第四季度药品挂网采购和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四、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本次价格申报内容包括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和《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1.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截至2022年11月7日(含)前全国其他省(区、市)正在执行的药品集中采购最低中标(挂网)价格。

2.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截至2022年11月7日(含)前在广州平台的最低交易(采购)价格。

3.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截至2022年11月7日(含)前在深圳平台的最低交易(采购)价格。

4.《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请企业下载《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见附件2),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被授权人签字、填写日期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药品数据源价格申报-2022年第四季度药品挂网采购和省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申报-申报明细列表-承诺函上传”进行上传。上述承诺函的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本次价格申报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的企业,其相关报名产品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药品挂网采购的资格。

(二)请企业按照系统每个具体产品给出的“申报单位”进行价格填报,如申报单位与中标(挂网)价格的单位不一致的,请自行换算后再进行填报,中标(挂网)价格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四舍五入)。

(三)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须填报该药品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省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

(四)通过(含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原则上按过评后的价格进行申报。

(五)鼓励企业参照其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自主申报价格。

(六)已报名生效药品如未进行价格申报的(即全国其他省级现执行最低挂网(中标)价格、广州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和深圳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均为空白),视为相关产品无上述价格。

(七)请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信息申报工作,截止时间过后系统将停止接收企业的价格申报信息。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因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八)请企业严格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如实申报价格信息,如发现企业存在虚报、漏报、瞒报价格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同时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相关规定对企业进行记录及信用评级,并结合信用等级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五、其他事项

(一)属于“直接挂网采购”范围的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该部分产品后续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直接挂网,请相关企业留意交易系统挂网产品信息。

(二)此前已有拟挂网价格的产品,其涉及的多包装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该部分产品后续将导入价格确认系统,请相关企业留意价格确认系统的产品信息。

(三)根据《公告》有关规定,省平台挂网的同通用名、剂型、规格药品通过(含视同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及以上的,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无挂网采购资格,该部分涉及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

(四)根据《广东联盟阿莫西林等45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头孢氨苄药品联盟地区集团带量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属于集采范围但未报名或未报价的产品无挂网采购资格,该部分涉及产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

(五)属于《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清单范围的药品,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该部分产品将另行开展价格申报工作,请相关企业留意我中心官网后续有关通知公告。

(六)属于省集采非中选药品但此前已公示过拟挂网价格的产品【具体拟挂网价格可通过“价格管理-价格确认列表-药品价格确认(产品)”进行查看】,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请相关企业再次核对本企业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如系统显示的拟挂网价格符合《公告》相关要求的,企业无需进行操作;如产品已产生新的各省最低挂网(中标)价格或省内最低交易价格的,请相关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重新进行申报。

申报路径及要求:通过“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药品)”填写反馈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反馈信息须包括产生新低价的省份(或平台)名称、具体价格、价格执行时间、申报价格省份(或平台)的证明材料及所申报价格为截止2022年11月7日(含)前全国最低价的承诺书,以上所有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七)上述不在本次价格申报范围的产品明细表详见交易系统首页。

六、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药品价格申报操作手册

2.价格信息申报承诺函

3.药品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