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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入围结果公布后,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中选(或入围)企业并按要求填报首年预采购量。选择一家或者多家企业的产品、选择中选或者入围产品进行报量,均由医疗机构自主选择。
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所涉及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根据剂型、规格(装量差异按照含量差比价计算)计算,不考虑包装数量、包装材料差异。
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
是的。
本次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入围结果公布后,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选择中选(或入围)企业并按要求填报首年预采购量。
除中选/入围产品和第八条第(一)项“属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清单范围的药品,同品种同组未产生中选/入围产品的,公立医疗机构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2 号)要求进行自主采购(包括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后首次获得批件的药品)”涉及的产品外,其他属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清单范围的产品为非中选产品,通过新招采子系统集中受理挂网事宜。
同品种同组符合中选条件的产品均可获得中选身份。
①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中选(或入围)企业的,其填报的中选(或入围)产品的首年预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同品种同组药品2022年度采购量的80%。
②采购年度内,在完成协议采购量后,公立医疗机构(含未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中选产品总使用量占同品种同组药品总使用量的比例不低于70%。
③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入围产品,其采购年度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确需继续采购的执行自主采购的要求。
申报品规报价P折算为“统一代表品”的价格(即“单位可比价”)≤0.1 元,视为有效报价。符合有效报价且 P≤有效中选价格(见采购文件附表2)的企业获得拟中选身份。
有带量采购价格药品是指报名截止之日(含)前同企业同药品名称有国家或省级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药品,其最低价格取本企业国家集采到期后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若无国家集采到期后省级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的,其最低价格取本企业原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申报品规指同企业同品种报名品规中存在药品差比关系的品规最低价格差比后价格最低的品规。申报品规的最低价格与同企业同品种同组未报名品规的最低价格就低差比。
不可以。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入围产品,其采购年度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后,确需继续采购的执行自主采购的要求。
参考。批件转让不影响原有产品价格状况。
是的。
是的。从2023年10月1日起,医用耗材(除人工关节、脊柱这两个集采项目延迟到12月1日)均到新招采子系统重新签订合同。
建议您选择【是】可以自动引用部分国家库数据,如有误可自行修改,选择【否】会将国家下发数据清空,需要重新填写。勾选“业务类型”后,可以维护对应业务的资质信息。
根据上线要求,厂家需要重新进行点配送。
您可截图并在我司官网【在线客服】向客服人员进行反馈。
省平台医用耗材的历史配送关系不迁移至新招采子系统,企业需到新招采子系统重新维护配送关系。
经办人账号是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注册的。如果同一个人有多个手机号码,可以新增多个经办人账号。
可以查看下密码短信是否被当成垃圾短信被手机拦截了。如果核实后确实收到不到短信,可以前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新增经办人之后再来广东平台登录。
新招采子系统中,医疗机构撤销合同需要配送企业先拒绝发货,医疗机构再发起撤废合同,发起撤废合同后需要生产和配送方同意后,合同才能完成撤废。
发票由配送企业开具并上传到系统,医疗机构根据发票信息确认收货。
省平台符合挂网条件的医用耗材产品信息会同步迁移至新招采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