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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
标签:药品交易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30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和《关于开展相关注射剂药品挂网价格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相关要求,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现就相关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药品挂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已按要求维护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且按《通知》要求已确认挂网价格信息的注射剂药品(含原挂网信息已为单支/瓶/袋的注射剂药品),按最小制剂单位国家医保编码及其对应的挂网价格予以挂网(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一)省平台已挂网的非单支/瓶/袋的相关注射剂药品(见附件2)自2024年8月31日起予以暂停挂网,同步执行相关注射剂药品最小制剂单位挂网采购政策,医疗机构按照最小制剂单位采购相关注射剂药品。

(二)截至2024年8月29日尚未按要求维护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以及已维护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但未生效的注射剂药品,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新招采子系统新增维护产品资质信息,后续省平台将适时统一处理后予以挂网。

三、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附件:1.相关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药品挂网清单

2.暂停挂网的非单支/瓶/袋注射剂药品清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