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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为做好我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以下简称第三批国家集采)工作,现就第三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指除中选品种以外,与国家联采办公布的采购目录同通用名、同剂型的所有品种,下同)价格联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见附件1),按照规定取省、广州、深圳三个药品交易平台最低采购价作为其采购价格,实施全省价格联动。请相关企业在2020年10月23日17:30时前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通过“价格管理”--“入市价确认”--“药品入市价确认”进行联动价格确认工作。不接受联动价格或逾期未操作的将视为不同意价格联动,相关产品将撤销在省平台的挂网采购资格。
二、与中选药品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非中选药品(见附件2),采取按企业自愿原则执行价格联动。请相关企业于2020年10月23日17:30前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通过“信息公示及申投诉管理-入市价项目-药品入市价公示-第三批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联动价格(不同规格)”查看联动价格。如企业愿意进行价格联动的,可通过“申投诉管理-其他申诉(药品)”提交降价申请,不递交降价申请的产品将按省平台原来的价格执行。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附件:1.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非中选药品列表
2.同通用名同剂型不同规格非中选药品列表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19日